11月25日,云胶西盟公司收到西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感谢信,信中对公司职工杨恩大力协助西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理“11.24非法捕捞水产品案”的行为进行了表扬和感谢。
杨恩在“11.24非法捕捞水产品案”中的善举,为广大民众树立了良好的榜样,激励着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秩序的行动中来。
据悉,2022年,杨恩及其朋友6人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侵害的危急关头,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拯救了一个鲜活的生命。2023年,云胶西盟公司职工杨恩及其朋友6人还被普洱市人民政府评为“见义勇为群体”。(岑雪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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